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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上海人才引進落戶時,需填寫《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請表》,其中涉及調出單位意見欄。若檔案保管機構在該欄出具意見并加蓋公章,則可免于另行提供《同意調出函》。 從戶籍地調檔是人才引進落戶的關鍵環節,流程涉及多個步驟銜接,建議先理清材料鏈條與各環節責任主體,再按順序推進后續操作。 調檔流程通常圍繞檔案轉移與落戶手續展開,不同階段需對應準備相應文件并完成簽章確認。 調檔與落戶銜接要點 調檔及后續落戶手續需本人或委托人持有效證件與勞動合同前往相關機構辦理,過程中涉及調檔函申領、原存檔單位交接、材料審查及戶口遷移等多個節點,建議按系統提示上傳材料,并確保各環節信息一致。 (1)憑勞動合同與身份證到人才服務機構申領調檔函,同時領取相關登記表格及服務合同,回單位完成簽字蓋章; (2)持調檔函返回原檔案存放單位辦理檔案提取或調動手續; (3)確認檔案已送達后,與人才服務機構簽訂人事代理合同,提交材料供審核并辦理聯系函; (4)領取聯系函等必要材料后,前往公安部門辦證中心申請戶口準遷證; (5)持準遷證回原戶籍地辦理戶口遷出; (6)返回上海完成入戶登記,若選擇集體戶口掛靠,還需將常住人口登記表交回人才服務機構。 材料是否齊全、信息是否一致是常見核驗重點,如出現主體不一致可能觸發補材料或復核。 完成全部調檔與遷移步驟后,建議及時核對落戶狀態,確保檔案與戶籍信息同步更新。 口徑可能隨時間調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門公開信息與材料核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