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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證積分通知書上的地址信息,與子女在滬入學資格密切相關。為確保孩子順利就學,需注意居住證登記地址、積分通知書所載地址及實際居住地三者保持一致。若近期發生工作單位變動,務必同步更新積分通知書中關聯的單位地址信息。 當持證人更換用人單位后,在積分系統中完成信息續辦提交卻未被新單位查收,往往是因為未正確切換單位識別代碼。此時應登錄個人賬戶,將原單位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替換為新單位對應代碼后再確認提交,以便新單位在后臺及時接收到申報數據。 問:我變更了工作單位,在居住證積分系統中續辦時,修改了新單位信息并提交成功,狀態顯示等待單位審核,但是新單位并沒有看到我的申報信息? 答:請檢查是否已將個人申報表中原單位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更新為新單位的代碼。完成此項修改并重新提交后,新單位方可在系統中查看到您的申請信息。 問:我目前在上海工作,打算辦理《上海市居住證》積分,公司要求付500元服務費才能辦理,請問是否符合規定? 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受理居住證積分申請過程中不收取任何費用,相關服務不應附加收費項目。 居住地址與單位信息變更的關鍵路徑 若《上海市居住證》上的住址發生變動,積分通知書地址需相應調整,具體操作取決于積分是否仍在有效期內。有效期內可由個人攜帶身份證、更新后的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前往單位注冊地所在區的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直接辦理地址變更,并當場領取新版積分通知書。 (1)積分仍在有效期內:個人持更新后的居住證及相關證件,至單位注冊地人才服務中心現場辦理地址信息變更。 (2)積分即將到期或處于續辦階段:需通過用人單位發起積分確認(續辦)流程,由本人在線填寫申請表并更新居住地址,經單位提交后完成審批,再打印新的積分通知書。 此外,當工作單位發生變更時,應由新用人單位向其工商注冊地、社團或民辦非企業登記所在地的區人才服務中心提交相關材料,完成信息銜接。所需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證明、有效居住證、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單位資質文件及前一家單位的退工單等。 完成信息變更手續后,一般可當場獲取更新后的《積分通知書》,確保后續子女入學、公共服務使用等事項不受影響。 口徑可能隨時間調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門公開信息與材料核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