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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海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申請進滬就業落戶,需關注評分標準與材料一致性要求。2020年該類畢業生的落戶標準分維持在72分,與前一年持平,同時因疫情影響,受理時間臨時調整為兩批集中辦理。 關鍵變量在于申報主體是否具備資格、材料鏈條是否完整且相互印證。本地高校畢業生通過所在學校就業部門申領《高等學校畢業生進滬就業通知單》,外地高校畢業生則需前往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辦理,該通知單分別用于報到和后續居住證積分申請。 申報要點與合規要求 用人單位在簽約時應如實說明是否具備為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申請戶籍的資格,不得設置“未落戶即解約”等損害畢業生權益的條款。單位須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作出書面承諾,嚴禁委托中介或個人代辦。 畢業生本人也需書面確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與合法性。若查實存在偽造、變造或使用虛假材料等行為,不僅取消申請資格,相關失信信息還將納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臺;已取得的戶口或居住證將依法注銷,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 口徑可能隨時間調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門公開信息與材料核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