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40次瀏覽來源:網絡
上海針對留學回國人員申辦常住戶口的政策在2026年依然有效,核心條款圍繞學歷背景、回國時間、工作單位資質等要素展開。政策對不同層次的院校畢業生設定了差異化的社保繳納要求,并明確了回國后來滬工作的時間窗口。 根據現行規定,符合以下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申請落戶: 一、滿足6個月社保基數條件 1、國(境)外高校博士學位,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不少于1年;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的博士學位畢業生,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不少于180天。其中,畢業于境外高水平大學(世界排名前500院校)的博士,可直接申請落戶。 2、國內“雙一流”大學本科并獲得境外碩士學位,或國內非“雙一流”大學本科并獲得境外高水平大學碩士學位,或獲得境外本科學位及境外碩士學位。 3、境外高水平大學本科畢業生。 4、在國內獲得碩士或以上學歷后,赴境外高校、科研機構進修或做訪問學者滿1年。 二、滿足1年社保基數條件 5、獲得境外本科或碩士學位(非高水平大學),其中本科階段境外學習不少于2年,碩士階段境外學習不少于半年。該類別需連續繳納1年社保及個稅,基數不低于1.5倍上海市平均工資。 政策對回國時間有明確要求。留學回國人員需在畢業證書簽發后的2年內來上海工作,并與本市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社保和個稅。來上海工作后,須持續在本市工作,期間不能再赴外地工作。 同時,政策設立了激勵條款。四類人才來上海全職工作后,可直接落戶:在國外高水平大學或知名科研機構擔任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職務者;在世界500強企業擔任高級管理、技術、科研職務者;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的高層次留學人員;境外高水平大學博士學位獲得者。屬于“上海科技創新職業清單”所列單位的緊缺專業人員,以及擁有專利、科研成果等來滬創業的留學回國人員,繳納6個月社保和個稅后也可申請落戶。 申請落戶的用人單位需在上海注冊,注冊資金不少于100萬元,并依法納稅。若為分公司,社保及個稅須在分公司繳納。社保必須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繳納,不得通過派遣、代繳或補繳形式辦理。 很多留學生在規劃落戶時,會擔心自己的畢業院校是否在認可名單內,或者對回國時間的計算方式感到困惑,尤其是第一份工作不在上海的情況。單位的注冊資金和納稅情況是否符合要求,社保基數是否達標,這些都是環環相扣的關鍵點。凡圖人才咨詢專注于上海落戶政策服務超過十年,熟悉各類審核要點。如果你不確定自己的條件是否匹配,或想了解具體的申請路徑,凡圖咨詢可為你提供免費的初步評估,幫你梳理材料清單,識別潛在風險。 聯系凡圖咨詢顧問,免費獲取一對一的落戶方案評估,了解你的個人情況在當前政策下的申請路徑。